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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證須知:
旅客倘近期規劃赴他國,請於出發前向航空公司、辦事處、外交部確認最新之旅行和簽證限制相關資訊
申請者須在台灣才能送件
辦證天數:約10個工作天(六、日不算在內)
入境可停留天數:由海關決定
效期及入境次數:5年
需準備資料如下:
1.護照正本-須為晶片護照,效期需六個月以上護照正本。
2.中華民國身分證影本-年滿14歲必須附ID影本,未滿14歲未領身份證者須附六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。
3.戶籍謄本(正本)-如有改名或個人身份資料更改者、未滿14歲未領身份證者、大陸出生首次申請台胞證者,需附上六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(記事不可省略或部分省略,需有完整詳細說明)。
4.二吋彩色白底近照-六個月內白底護照規格大頭近照(不可以同舊台胞證照片),不可露齒,需露耳及露眉,不可以配戴眼鏡或只能戴無框眼鏡,建議不要著白上衣。
5.舊台胞證正本-有效期的舊台胞証需附上正本。